餐飲服務許可現場核查主要核查哪些內容
1.選址
(1)加工場所周圍沒有以下污染源:
(2)生物性污染源,包括糞坑、污水池、垃圾場(站)、旱廁等。餐飲單位距離生物性污染源應在25米以上。(為什么?)
(3)物理化學性污染源,包括粉塵、有害氣體、放射性物質等,此類污染源具有擴散性,餐飲單位要設置在這些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之外。
2、場所設置、布局、面積 場所布局應避免交叉污染,食堂加工場所面積應與就餐人數匹配。供餐人數100人以下不小于30㎡,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0.3㎡,1000人以上超過部分每增加1人增加0.2㎡
3、食品處理區地面、排水、墻壁、門窗、天花板
4、衛生設施
5、洗手消毒
6、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
7、食品原料、清潔工具清洗水池食品接觸設備
8、通風排煙
9、采光照明設施
10、廢棄物暫存
11、特殊場所
12、庫房和食品貯存場所
13、專間
14、更衣室
15、廁所
